法律问答

我是二手住宅的买方,中介要求签订三方中介合同,但合同没有明确的义务,不能说有违反合同的责任,只签订中介合同就马上收取中介费等。 我想单独和中介人签订协定,明确中介人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怎样才能买方有利?谢谢!

2020-05-18 17: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有发生买方故意拖延时间的情况,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相关解除合同条款,如果买方违约,卖家直接可以解除交易。
    (2)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二手房签订合同后,买方拖延过户的处理方式可以走法律程序。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
    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主要有: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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