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分居了4年,她既没有照顾孩子也没有给孩子生活费,离婚当天没有提到抚养费,我可以起诉,让孩子拿回应得的生活费吗?

离婚
2020-05-18 11:2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离婚房子分割包括: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及孩子的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强制执行
  • 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