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离婚协议书,男子每月给孩子1000元生活费,离婚到18岁多年没给一分,我可以起诉回去吗?

离婚
2020-05-18 11:1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会判决离婚。
  • 委托代理人办理。
  • 你好,可以起诉,带离婚协议书和起诉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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