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从我这里拿了十万块钱,当时说成给我发放贷款并且一定给我取回来,假如收不回家算他欠我的,如今他不还给钱,又加入黑名单我xxx,电話又不接,沒有借条,只能银行转帐记录,我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20-05-18 08:0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凭借借条以及相关证据,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 您好,有借条遇到借钱不还的,可以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还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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