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结婚13年了,买房子是婆婆借的钱,昨晚写的协议是卖房子,还是剩下的钱我们婆婆一半的钱,我丈夫和我离婚,财产有我的?我们有一个9岁的儿子,房地产卡的名字是丈夫,抵押贷款是他还在,我挣钱,家用,我可以得到我的钱?

离婚
2020-05-17 22:3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男方有外遇,是属于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如果你有切实的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的话,那么在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本次解答由专业的苏州离婚律师徐云吉律师为您提供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