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佳乐佳超市作为指导员工作,因为签约了,所以请我做了两个月。 但他只让我走一个月。 在这期间,我没有犯任何错误。 这次事件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5-17 22:2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寻找其他证据。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员工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员工提前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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