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完全负责,我们在医院受伤,现在出院,我们要求给我们正常工作和护理及生活费补偿,但对方离开保险公司给我们多少钱,我们不同意,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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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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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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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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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