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没有女人,没有家庭暴力,没有感情,所以我已经起诉过,对方不想离婚,法院不想离婚,可以立刻再起诉,再一次,对方没有联系过我,分局一年半没有见过,这样第二次离婚的可能性很低吗? 我应该准备什么呢

离婚
2020-05-17 18:14:4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一般家暴都是报警处理,另外起诉需要的证据如下:
    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种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
    1、如果病历证明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就可以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2、如果手机拍的照片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就可以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3、如果视频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就可以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 如果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没判离,应当在该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以后才能重新起诉。如果第二次诉讼时孩子超过两岁,也就是超过了哺乳期,此时如果判决离婚,就应当主要考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等方面,判决抚养权 归谁,不再考虑哺乳期的孩子原则由女方抚养的规定。
  • 首先,第一次开庭被告未到庭,缺席开庭,这个事法律允许的;联系上被告,如果法庭认为确实在需要开一次庭,那么是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的;
    第二,如果原告开庭前没有提交证据,而是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那么,被告看到证据后,可以提出一定的答辩期;
    第三,证据原件上交法庭,这是没问题的做法,如果你需要原件,你可以申请拿回原件;
    第四,申请保全,只要你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应该给你做保全的;你上面说的,可能的情况是你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不是很大,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做保全;
    第五,就保全问题,你可以把材料给法院交过去或者EMS过去,法院不给你保全你让出书面的裁定;
    第六,在没超过审限(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的情况下,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
    第七,如果你收到传票,作为原告,你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可能按照撤诉给你处理;所以,你还是配合好法院吧;
  • 你只写个离婚诉讼状就可以,在事实与理由里写有家暴经历就可以,如果报警的,提供报警记录、伤势鉴定,这都是认定家暴的证据,并可以要求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