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东莞市。 我的工龄是5年,公司决定在10月末收购所有员工的工龄。 买下后,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但以前的工作年数没有了,买下工作年数,怎么赔偿呢? 如果买了之后,我想继续工作的话,不就不能拿到社会保险局的失业保险了吗

公司并购
2020-05-17 16:0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失业后满足相应的而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具体的领取条件如下: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是只要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险满1年的;
      
    2、不是因为失业人员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即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
      
    3、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1.现在已不存在买断工龄一说,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反之,则不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 所谓“买断工龄”,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行为。“买断工龄”的概念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中并没有确切的表述,“买断工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工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工龄的意义是便于确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待遇级别,及职工的退休实行社会保险后,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工龄视为已经缴纳。
    因此,从计算工龄的意义上来看,工龄是无法买断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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