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项目交付预付款后,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做,没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口头约定,有录音,协商后回收收据,约定星期一退款,现在还拖延预付款吗? 用什么方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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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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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说的,销售的设备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是你公司的责任。你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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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起诉你请电话联系我给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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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