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借了我15000元,还有一笔贷款,因为我现在用紧急钱,多次打电话要钱,朋友总说在找钱,还没有,还款期是2019.3.10,当我借钱时,一致同意如果我早点用钱,现在怎么办这种情况

2020-05-16 14:2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
  • 建议提起诉讼,胜诉后,申请执行,如果借款人仍不还款,要被上黑名单,坐不了飞机动车,住不到好旅店。一段时间后,借款人如果确实有钱,会主动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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