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我再婚了,我没有孩子,他有一个女儿要养。我们结婚后,两个人共同贷款买房子,请问他是否死了,我们现在的房子是由我继承还是他女儿的份额?如果他女儿提议继承,是否要分割我和他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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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离婚时,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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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难,结合自身情况咨询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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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孩子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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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