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批准的可以立即离职,用人单位未批准的应当在30日后离职。
1、辞职用人单位同意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用人单位未批准的,劳动者30日后可以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辞职通知书》,而不是《辞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