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以语言人身攻击在先,我碰了他胳膊一下,让他别乱说话,他过来就一拳打在我眼睛旁边的骨头上,我心里很火,就跟他打了起来,他打不过我,打完之后他耳朵周围有个凸起的包,说他头疼,于是叫他舅舅来带他去看病,他舅舅一来二话不说就直接给我一榔头。我胳膊跟腰部及眼睛受伤,伤不重。这种情况下任谁的责任或应怎么处理?如果我们两人都去医院看病,医疗费是各出各的还是付对方的?望尽快解答!谢谢!另外,他说头疼头晕呕吐,大概是什么问题啊?

2018-09-27 14:0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攻击是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侵害 是物理性质的 在某些网站上随意的诽谤、侮辱别人 涉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是侧重于精神层面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人身攻击不论是精神还是物理的,都要赔偿

  •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否则,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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