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家人在一个一个的建筑工地上右脚的5根手指全部折断,4根手指接着,小指缺了。 一般认定多少级障碍,另外,他在外地受伤,现在想回老家治疗,工资怎么计算,工资的支付到认定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为止,谢谢

2020-05-15 20:5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申请工伤认定,再按相关的标准赔偿。
  • 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等伤情稳定后 申请伤残鉴定 根据结果 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 您看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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