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当汽车倒塌时,无心的行为撞倒了车库门,房子倒塌了半路。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我买了第三种责任保险,叫保险公司,说事故是自己的,损害不在赔偿范围内,请问这是否在赔偿范围内?

2020-05-15 00:4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车祸全责保险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一、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你代保险公司调解,没征得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损失的,你的权益可能要受到影响的。保险公司肯定赔不到70000元的,因为医疗费中一般有非公费药的,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还要看当地的什么标准。还有,你占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除去交交强险的10000元保险公司承担60%-70%。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向交警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特定房屋保险而签订的由投保人交纳一定保费、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协议。房屋保险合同有保险单、保险凭证两种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都是定式合同,即由保险公司统一制定内容、格式的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一旦选定某一公司投保,则接受其全部条款,而不能自行约定,房屋保险合同也不例外,它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等;  ②被保险房屋的地址,具体的市、区、街道、门牌号码等;  ③被保险房屋及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自行估算或按帐面价值计算);  ④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投保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  ⑤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⑥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⑦理赔办法;  ⑧保险合同有效期间的起止日期;  ⑨保险费交付办法或保险储金交付、归还的办法。
      投保人决定投保后,向有关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填写“投保单”。在这个过程中,投保人应认真审查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有附加条款的,一定要把附加条款看清楚,概念模糊的应请保险公司作出书面解释。
    在核实后,再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然后由保险公司发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合问有效期终止时,投保人可申请续保,也可就此终止。
  • 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程序如下: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
    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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