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晚上,我和朋友去吃饭,和下一张桌子发生了冲突,导致我们中的一受轻伤,另外三人,两人受轻伤,一人受轻伤,我没有参加,也没有帮助魏,也没有帮助魏,站着看他们打架,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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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轻伤涉嫌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聚众殴打他人的要根据具体情节从衙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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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构成轻伤一般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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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