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在家里摔断了腿肌肉和腿筋,住院一个月后,医生建议休息六个月,公司买了五个保险和一个黄金,伤病期间,公司没有支付,已经从医院放了一个月的休养假,但是医院只有一个月,情况还没有改善到正常工作,公司建议辞职如此?

2020-05-14 1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假的核定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

    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

    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

    4、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

    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

    6、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

    7、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其他因素。

    8、工伤假期的期限不少于住院的期限,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少于医生建议休息的期限。

    9、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假期时,应当以所在事业体医院(其中球场员工为主题医院)核定的假期为准。

    10、医院应该根据工伤职工是否需要住院分别核定其工伤假期。如果不需要住院的,由医院予以核定;如果需要住院的,其工伤假期包括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休息和治疗期间。
    其中出院后的休息和治疗期间由医院根据就诊医院的建议和员工伤害程度以及伤害部位并结合其工作内容等因素合理确定。

    11、员工对医院核定的工伤假期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核定。
    伤势严重的以及治疗期间较长的,员工不服从医院核定的工伤假期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核定工伤假期。

    12、员工在核定的工伤假期内其薪资继续发放,核定的工伤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当及时回公司上班,如因伤势影响其从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但其原薪资不变,上班期间如仍需要门诊治疗的,医院和所在部门应当予以适当照顾,保证其在上班期间不影响治疗。

    13、工伤员工超过核定的工伤假期不回公司上班的,应当申请事假,不申请事假者,以旷工论处。申请事假期间,其工资不再发放。

    14、员工发生工伤,其本人或者所在部门应当在3天内填写《员工意外事故报告书》,注明属于工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会签各部门和公司主管,公司认为属于工伤即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一定的工伤假期和其他工伤待遇。
  • 上班期间生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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