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4年借钱给一个人,利息10个月后,借款人不再有信息,家里找不到人。到2017年7月,才说没有钱,利息和不付钱。请我起诉他,法院判决他还是不还钱?

2020-05-14 15:0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故正常情况下不还钱并不涉及坐牢问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你好,已经到了诉讼时效的,建议还是先行去法院起诉,对方没财产可以等到其有财产的时候执行的。
  • 可以去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提前起诉状,证据,双方的书面身份资料。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追回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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