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终止同居、解除同居、分居儿童

2020-05-14 13:1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是因为,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保护。
  • 同居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双方自行分开即可,无需什么法定的手续。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条件,同居的,可视为事实婚姻。不是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不同居就解除了,双方可以自由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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