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们家还有一个女儿,我丈夫还在外面找小三。 现在那个女儿怀孕两个多月了。 我丈夫说永远不离婚,那个女人离过婚。 我还没有结婚。 这个问题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13 20:0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期满六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期满六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