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四年了,现在她离婚了,我也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她没有人在外面,她一个孩子也不要,大孩子大约两岁半,小孩子一岁三个月,走路不行,从出生到现在我妈妈养大,我是单亲家庭,应该承担多少抚养费,也没有房贷

离婚
2020-05-13 20:0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院是否判准离婚,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你妻子没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你坚持不离婚,那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 您好,您可以与她协商处理,既然她提出离婚,表明你们之间有较深的矛盾,您需要面对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