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了帮助朋友借钱,但我是贷款的主人,他是钱的担保人,当他借钱给他的时候,他现在不认识他,但是我有一张信用证,只是签了这笔钱,当他签字的时候,如何帮助我解释他说的话,比我多。

2020-05-13 17: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担保存两个合同关系:一是: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3、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4、先有签名后有合同正文的法律风险对三方来说都很大,建议不要这样做。
  • 根据《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又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第2款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时效的,即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届满。
  • 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时候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以约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定的期限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为6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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