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感情不合,想和他离婚,不想和我分开,现在分居没几天,租的房子是我签的合同,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13 14:4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 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方也愿意,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若对方不同意,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