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2月11日撞到瓶车时,我有责任修理停在108国道旁边的货车。货车在下午0点停下,没有撞到应急灯。只有两辆车受损,我受伤。

2020-05-13 10:3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醉酒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 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如果没有监控也无见证人,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的双方状态,可能会出具责任无法认定的证明书;
    2、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推定机动车全责或主要责任,因此对机动车不利,建议如有证人等,提供给交警。赔偿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 1、拨打122事故处理交警,交警会现场勘查定责,同时通过警务通查询车主。

    2、如果是全责,那么留下个人电话,并承诺全额赔偿。待车主回来会主动联系。

    3、如果不着急走,可在原地等候,让对方车主看到自己的诚意。走保险给对方修车就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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