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喂,我想离婚,丈夫和妻子,他总是打人!一个女孩一个儿子,我儿子三岁的女儿现在不到两周,我不能抚养,不想要孩子!我们能起诉他吗?法庭会把孩子给我吗?

离婚
2020-05-12 12:2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子女抚养权,需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