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前妻为了买房子,把我们过去的房产,她的产权交给了女儿,现在房产证明书是我和女儿,但是户主是她,我可以去派出所换户主吗? 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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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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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如是你老公按
遗嘱继承的,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你办理不办理公证不会影响你老公处分自己财产。
2、房屋如是你老公按
法定继承的,房屋属于你和你老公共同所有,你有权处分自己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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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和你老公共同所有,你有权处分自己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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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