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三个孩子在老人的两个儿子去世前几年,女儿长期住在外面。老人由长子抚养。现在老人去世了,请问老人的财产两个儿媳可以继承?二个儿子在媳妇不抚养老人后去世了。

2020-05-12 01:1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您好,妻子、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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