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小组上午上班,坐压力机螺丝时,放开手按右手拇指时,感觉皮肤有点划伤。 我今天拇指疼了。 我去医院拍了电影。 说骨折了,回到工厂向领导报告。 工伤说不能报,药费也不能报! 我该去哪里,请给我律师一些建议。 非常感谢你

其它
2020-05-11 23:33:47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具体的处理是这样的,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社保局报备,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所要求的提供相应资料。
    2、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进行医疗残疾鉴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员工没有达到伤残的等级,那么此员工也就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赔偿,但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局进行报销,记得,报销医疗费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说,要等受伤员工的医疗结束期完了以后再去报销。
    具体报销的费用项目,社保局会告诉你们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 二是如果员工经过伤残评估委员会评估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同时医疗费用和第一是一样的。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骨折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受伤后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
    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具体的处理是这样的,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社保局报备,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所要求的提供相应资料。
    2、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进行医疗残疾鉴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员工没有达到伤残的等级,那么此员工也就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赔偿,但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局进行报销,记得,报销医疗费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说,要等受伤员工的医疗结束期完了以后再去报销。
    具体报销的费用项目,社保局会告诉你们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 二是如果员工经过伤残评估委员会评估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同时医疗费用和第一是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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