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人和同事吵架,用杯子打对方,对方脸上的伤是6.4厘米。 可以受轻伤吗?服刑的话,残疾费还得支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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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伤口
3.2cm不构成轻伤,属于轻微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 相关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面部、耳廓
5.
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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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验判断,达到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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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根据经验判断,达到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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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