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9年买的房子,当时付了首付,2010年交房,住了8年,财产权一直没办法。 但是,今年的开发人员说可以,毕竟想欺骗我们拿出最后的钱,被我们识破了,现在该怎么办呢?

其它
2020-05-11 11:1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
    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
    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只不过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还是协商最好了。
    关于收房,其实没有太多的问题,只要好好的看看玻璃门窗是否完好,强是否平直,有无裂缝等,其实基本上全部都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东西,主要就是保证品质就可以了。
  • 开发商违约交房怎么办?我可以申请退房吗?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们的开发商是有违约交房的话,你是可以退房子的,如果你不想退房子的话,那么,你可以请求开发商去赔偿你们的损失,如果合同有约定这个事项,就按照约定,没有约定你们自己可以协商的。
  • 产权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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