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一年多以前和丈夫一起买了车。 业主是我的名字,钱是他付的。 现在我们可以分开车吗?我们写协议车贷款一年后把最后的钱还给他,现在不愿意,可以还车吗?

离婚
2020-05-11 09:1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贷款指债权人向债务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该案例中提到的贷款,应该是个人向银行的借贷行为。其次,当事人婚姻状况不是银行作为贷款审批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2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孩子不超过两周岁是判决给女方的,男方有过错的话,你可以多分点财产,建议联系本律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