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很好,我结婚12年了,离婚前三年了,第一次结婚的孩子,他们都是男人,我清白无故养育孩子的权利,怎样做才能改变法律保护。

离婚
2020-05-10 17: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将准予离婚,建议先收集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离婚时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建议收集其与该女子非法同居的证据,证明过错在男方,离婚时可以争取孩子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