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工作中了八年了,企业沒有跟我签署一切劳动合同书,都没有买一切商业保险,现在我不想上班,我想问一下能否规定企业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0 13:1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障法第58条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在用工30日内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没有购买可以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及早主张权利。
  • 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考勤记录;
    2、工资支付凭证 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3、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志、往来电邮等;
    4、社保记录;
    5、同事证人证言;
    6、与用人单位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资 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工作牌,以及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印制的名片等。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你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职,并不违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兼职除外),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如有需要请与曹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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