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馆工作了半个月。我辞职了。我告诉我老板,他什么也没说,他什么也没说,他什么也没说,他什么都没说,他没说放手,然后我离开了,半个月,他一个月没付钱,怎么办,四千个月,两千个月,
消费者维权
2020-05-10 1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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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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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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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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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