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不给我缴纳公积金怎么办,公司规定一年后可以申请,可我是同意交的,必须由文员申请,每次说都申请好了,半年过去了,公积金也没交上,我是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告工资呢

2018-09-25 15: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
    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 如果事前存在约定,事后不交公积金肯定是不合法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一)单位未为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由您本人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未为参保人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信息,例如单位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的成立信息等。单位曾变更名称的,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被投诉人变更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四)参保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劳动仲裁裁决书及送达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
      
    (五)参保人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效证明,例如:由税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作为工资发放使用的银行存折或银行打印单(需加盖银行章)、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
      
    (六)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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