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可单方面降薪,劳动者不同意辞职,用人单位该怎么经济补偿。

2018-09-25 12:5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为:
    1、在你未违法违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论什么原因主动辞退你;
    2、你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强迫等违法行为主动辞职;
    按你描述的情形属于你主动辞职,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行为,所以,按规定你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除非你想办法让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但是,如果你存在违法、违纪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用人单位也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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