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我做的临时工。 试用期七天,我做了近二十天,没有签劳动合同。 辞职的话,要提前做吗? 通知录取人员吗?工资的话,你在找带我们的临时工上司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9 19:0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觉得工作不合适或者有其他原因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法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想要辞职,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劳动者在正式期内想要辞职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才能够离职。
  • 试用期辞职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三天),如劳动者不存在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的,一般无需支付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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