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请别人借钱,父母作担保。房子作抵押,怎么借?

抵押担保
2020-05-09 13:2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用债务人的房产证做抵押,只要抵押的法律程序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安全的。
    一、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为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抵押行为作了明确的相关规定: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未经登记的抵押,是无效抵押。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同时,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4、因此,未签订抵押合同,只将房产证押在债权人手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综上所述,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对抵押房产进行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您好,目前在办理房子担保抵押贷款时,相关的流程如下,供您参考: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合同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起诉,担保人提出过了担保期限的抗诉,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所以建议多准备证据,看是否有担保人承诺继续担保的证据,如果没有,可以现在用三方协商的方式,再确定一次担保义务。  当然,如果担保人不主张,法院不会主动明示适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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