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结婚之前不知道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有几年了,我们是经邻居介绍,认识不到一年就匆匆领证了,结婚不久她的病复发,去精神病医院治疗了三四个月,后来出院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到正常人的状态,这样的婚姻,离婚需要怎么办?

离婚
2018-09-25 09:3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因此当夫妻双方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选择铜鼓欧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我国法律认可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到民政局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备案和离婚登记即可。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则不用。《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的。
    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 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