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个月没想离婚,当时给了女性十万日元的礼金,现在结婚十五万日元的外债离婚还礼金吗?

离婚
2020-05-09 00:4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
    在后一种情况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礼金应当退回。
  •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则彩礼是不应予返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