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货运公司,与国际贸易公司合作多年,没有签订运输合同,但今年贸易公司在国外进货延误,要求我们每天赔偿1800美元的费用。 共七天。 贸易公司欠我公司810800RMB。 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国际贸易
2020-05-08 21:0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受其约束,都要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2事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合同一方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致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取得补偿。这种依法取得补偿的方法在法律上称为救济方法。
  •   《合同法》中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由于企业参与了不同形式的保理业务,因此它所进行的账务处理也不同。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都应当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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