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你,我是二婚,有个5岁的儿子,丈夫离婚后有个女儿和母亲,现在房间是丈夫自己的名字,如果我丈夫在事故中去世,家里有我的份,怎么分配呢

离婚
2020-05-08 19:1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
    因为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你丈夫去世,你没有权利分得遗产。
  • 关于你丈夫的遗产,其女儿、其母亲及你们之间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等额分割。
    关于04年之后,所积累的财产,因为此时已经离婚,那么就无法按照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可以通过“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的方式予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