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听说我要朋友借钱! 什么? 出去,我打电话给她,断不了电源! 什么? 什么? 我是保证人。 现在怎么办啊! 他怎么不抵押的联合收割机户主是他父亲的名字! 现在他离婚了他也走了! 我该怎么办? 现在他父亲不承认!

离婚
2020-05-08 16:5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借款人借款时,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借款人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
    6、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担保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 一般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可以咨询律师处理。
  • 建议提起诉讼,胜诉后,申请执行,如果借款人仍不还款,要被上黑名单,坐不了飞机动车,住不到好旅店。一段时间后,借款人如果确实有钱,会主动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