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所属公司面临破产,在社会保障时签订的劳务合同没有和公司签字,现在公司变成劳务派遣合同了。 这样能得到补偿吗?

社会保障
2020-05-08 01:4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工被劳务派遣公司辞退(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辞退派遣工,只能退回派遣单位,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辞退),其补偿与否,分为如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可以要求原来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支付后,你可与新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你和前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合同还没有履行完,如再签约可能存在违约。建议四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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