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前几日出了一个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历经是在一个交通信号灯十字路口,我驾车撞倒一个开车的,我是左拐,信号指示灯是左拐信号灯,开车的是闯红灯违章,我是无照驾驶,没商业保险,摩托司机也是没牌没证,早已警报,这类状况怎么办呢?

2020-05-08 00:34: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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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二、新交通规则关于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 汽车闯红灯撞无证驾驶人后,应该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定损,之后,双方可在交警的主持下就损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交通法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无牌照机动车出事故与正常有牌照和保险的机动车出事故处理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无牌照机动车肯定无保险,因此在事故应由本方车辆承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
      
    2、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无交强险的处交强险保费两倍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3、驾驶无牌车辆如果造成人员重伤并负主要以上责任,驾驶员承担刑事责任,犯交通肇事罪;如果是正常状态车辆,要造成人员死亡才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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