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是丈夫和妻子的名字,现在男人会把房子交给妻子,只要把妻子的名字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请问离婚后,房子是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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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明确只归一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只归一方,则是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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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证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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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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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