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在路边撒尿,说摊子妨碍他的生意,说钱减少了,他先打我们,然后我的朋友被骨头撕裂,缝了十针,我的胳膊被他的钢管弄伤了,对面被我的朋友轻轻的骨折了,我从它的鼻子流血,我们协商

暴力伤害
2020-05-07 13:1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被打上如果不是很严重,双方可以先行就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就可以省时省力,不必去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等问题和解,或者存在公诉的情形,只能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受损害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 民事责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5.
    9.4 轻伤二级: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手臂被打骨折达到二级轻伤,构成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可经过法医鉴定结论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