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约两年前打架被殴打时,受伤快要死亡时,没有被宣布打架的两人被捕,现在这两人被提名,有责任吗? 有必要接受判决吗?

暴力伤害
2020-05-07 13:1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伤害行为,导致对方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一般没有责任
  • 你没有任何责任,因不是在你家,也不是你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