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上6月29日和一个企业签了offer letter,上边写着假如签名后又在服务承诺报导時间7月9日没去报导得话,需交纳6800合同违约金。我2018八月大学毕业,现有10个月工作经验,应当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也没签哪些第三方协议。我想问一下在提早一周告之另一方没法前往新员工入职那样的状况下,另一方有支配权要我交纳处罚吗?

风险投资
2020-05-07 1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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